产品描述
(一)对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的组织形式进行筹划。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此时,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既发生了销售货物行为又发生了属于应纳营业税的劳务行为,如果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并缴纳增值税则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用组织形式筹划法对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筹划,减少税负。如某生产企业销售中央空调,并提供安装劳务。假如中央空调的售价100万元(不含税),同时,企业又另向购货方收取20万元的安装费。按照现行增值税相关政策的规定,该生产企业无论如何核算都必须将收取的销售款和安装费合并按照17%的税率缴纳20.4(12017%)万元的增值税;如把售价100万元的中央空调开销售货物缴,将安装费20万元单独开具安装劳务缴,都不符和现行税法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单一的企业组织形式下无法进行纳税筹划。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业务拆分、重新安排组织形式来实现筹划,在生产中央空调的企业之外,单独成立一家专门提供安装劳务的公司,由安装劳务公司与购货方签订安装合同,这样就不构成混合销售,20万元的安装劳务费就只需按3%的率缴纳0.6万元的,该笔销售行为一共只需缴纳17.6(100×17%+0.6)万元的税款(因不影响分析结果,为便于比较说明,本文没有涉及进项税),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您是第820304位访客
版权所有 ©2025 八方资源网 粤ICP备10089450号-8
四川天健华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保留所有权利.
四川天健华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 八方资源网 八方供应信息 投诉举报 网站地图手机网站
微信号码
地址:四川省 成都 四大核心公司为你服务重庆公司 、成都公司 、贵阳公司 、昆明公司欢迎你!
联系人:王工先生
微信帐号: